编辑: 鱼饵虫 | 2017-10-10 |
经研究,我局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环评意见,同意该技改项目在横店光伏园区及湖头陆工业功能区建设.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采用增加低压扩散炉和低压扩散自动插片机、高速EL检测仪技术及氧化工艺,以及湿法刻蚀替代干法刻蚀、化抛设备改造、PECVD380大管改造等,对企业现有电池片一厂、电池片三厂、组件一厂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并配套建设危化品仓库,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16000万片高效光伏电池片和120万件高效光伏电池组件的生产能力.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二、项目在改造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电池片一厂生产废水经一厂污水站除氟处理后纳管,其中含高浓总氮废水送至光伏园区污水站进行除氟脱氮处理后纳管;
电池片三厂生产废水经企业光伏园区污水站除氟脱氮处理后纳管;
各厂生活废水均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所有生产生活废水纳管均需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太阳电池)要求,最终排入横店污水管网,经横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生产过程均应采用密闭、自动化操作,生产过程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酸性废气均经收集后送酸雾吸收系统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的酸性废气污染物须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 -2013)中规定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太阳电池)要求.项目产生的碱性废气收集后经"硅烷燃烧塔+硫酸吸收塔"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的氨气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防治方面 项目各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采取有效减振和消声措施,降低厂界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所产生的废硅片、一般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银铝浆废抹布收集后外送相关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废有机溶剂、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含磷粉末固废、废树脂收集后要求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加强硫酸铵副产的管理工作,在无法满足产品质量指标或者无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应按危险废物处置,不得随意处置,变更处置方式须向环保部门报备同意;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