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7-10-18 |
与会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陕西省燃气设计院对本《初步设计》内容的汇报,建设单位张家港市鹿苑工业燃气有限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专家组经充分、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该《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国家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规定的深度要求;
2.该《初步设计》基础资料详实,设计内容全面,工艺技术成熟,设备选型满足工艺要求. 专家组同意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补充完善设计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进一步补充完善总平面布置图,保证安全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3)优化完善工艺设计,根据充装工艺介质确定是否设置残液回收装置;
(4)消防系统设计应遵循新的规范要求. 请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结合与会代表提出的其它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文本后,按程序上报. 专家组组长:袁景元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