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7-10-29 |
5、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严昀 联系
电话:66911190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东城路350号(2)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编:215004 联系人:吴伟,许若蕾
电话:0512-68320471,传真:0512-68079725 (3)政府采购监督
电话:0512-68751335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7、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日止.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3日
第二章 投标邀请函 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东城花园智能化系统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SZZC2018-N-G-007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东城花园智能化系统项目
3、报名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4、报名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5、投标时间:2018年9月13日9:00~9:30整(北京时间)
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9:30整(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2018年9月13日9:30(北京时间)
8、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会议室
9、联系单位: (1)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政编码:
215004
电话:0512-68320471,0512-68079725 联系人:吴伟,许若蕾 (2)采购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严昀
电话:6691119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招标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 .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 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0天:日历日. 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6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