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7-10-29

(五)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条文加快制定 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快编制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批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相关的政策、意见共计20余项,有效地规范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行为,为全区市政事业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六)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社会集资、企业贷款、合资引资等多种方式共同参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模式逐步引入,南宁 海绵城市 试点项目―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PPP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市政设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行业应急预案、应急队伍日益健全.市政服务监测、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市政管理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解决率提高.南宁、柳州、梧州、来宾4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初步建成,市政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化发展需求,市政发展重建轻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建设资金紧张,人力资源保障不足,行业建设标准不完善.

(一)市政设施建设仍然滞后,与城镇发展不匹配 受历史、地理、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仍不相适应. 十二五 时期,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仅4.94%,增长速度仍较缓慢,落后于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城建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城市行路难、停车难、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慢、城市内涝问题未能有效解决等问题仍较突出,市政人均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地区之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协调区域发展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压力依然很大.

(二)重建轻管现象依然存在,工程下游推进缓慢 受资金、人力、传统思维等因素制约,部分地区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资金投入不足.项目建设过程中,地区之间衔接不畅、沟通不足、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影响市政工程建设向下游推进,部分地区对于项目建设参与积极度不高.

(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欠缺,项目管护权责不清 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尚不完善,市政设施在规划、建设和后期维护管理阶段缺乏有效衔接,部门之间各行其是,因为管线建设而违规挖掘道路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一些产权、建设和管理属于开发区、单位(企业)、房地产商等单位的市政设施,或者是建设完工尚未移交市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设施,项目管护权责不清,容易出现管理盲区,维护维修不到位.

(四)县级项目建设资金缺乏,人力资源配置不足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渠道相对单一,财政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仍占资金来源主体,利用外资、发行债券的比例低.县级城市财政能力有限,成为项目建设投资缺口最大的地区.非经营性市政基础设施融资受到市场因素限制,缺乏资金来源.市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不足、编制名额少,管理工作难以到位,无法满足市政专业应急管理工作要求.

(五)行业建设标准尚不健全,配套政策需要完善 自治区、设区市层面绿道、环卫、照明、地下管线、海绵城市等建设领域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尚不健全,指导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的配套文件缺乏.部分设区市、乡镇市政专项建设规划尚未编制或编制尚未完成.关于行业发展的市场化、产业化配套政策仍待研究制定、补充完善,社会各界参与市政事业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调动. 专栏1 十二五 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专项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2015年 累计增长 年均增长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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