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7-11-01 |
1、如本项目中涉及 政府采购节能清单 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报价供应商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 录》内的产品,并填报《国家强制节能产品汇总表》,否则将不予推荐. 其中,实行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至少包括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以国家有关最新规定为准).
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http://www.cpc.com.cn/)公布.以上清单均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一期清单内容为准. 有关进口产品问题 除谈判文件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否则,谈判小组将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督科 注意 事项
1、谈判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l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 交易管理中心 系指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机构,即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管理中心) .采购人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招标采购单位 . 2.2 谈判供应商 系指通过报名并向交易管理中心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 系指交易管理中心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响应文件 系指谈判供应商向交易管理中心提交的投标文件 2.5 货物 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 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2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一章关于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3 谈判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4.竞争性谈判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6.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6.1 谈判供应商通过交易管理中心报名、获取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6.2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6.3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 二 谈判文件 7.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7.l 谈判文件组成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