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7-11-03
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白江区红阳街道高层建筑 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经信能源〔2018〕109号)和区经科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青经科信〔2019〕23号)精神要求,为扎实做好辖区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青白江区红阳街道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青白江区红阳街道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1日 附件 青白江区红阳街道高层建筑 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促进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总抓手,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燃气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彻底排查治理各类燃气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广大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推动我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杜绝和减少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重点 本通知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怡城北居安置房)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

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指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具有商业、商务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多层或高层建筑.燃气安全治理重点内容如下:

(一)用气单位 1.用气单位、业主方、物业管理方等各方是否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严查各用气单位是否私拉乱接管道、私增燃气设备、包裹暗埋管线、擅自扩大用气区域等违章用气行为;

各用气商户是否开展用气设施巡检和日常维护,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完成. 3.各用气单位的用气房间是否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是否接入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用气场所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4.各用气单位、业主方、物业管理方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是否开展员工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情况. 5.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业主方、物业管理方是否建立燃气安全应急联动机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协调、管理、督促和隐患整改责任义务是否落实到位.

(二)燃气供应企业 1.燃气供应企业等各方是否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燃气供应企业是否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商业综合体的各用气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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