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7-11-05 |
(一)高端人才计划 1.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围绕新一代信息、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等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引进培育并择优资助2000名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水平研究开发专家,100个领军型科技创业创新团队. 主要政策: (1)政府补贴:对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给予30~100 万元安家补贴;
提供100~200 平方米办公用房、60~120 平方米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所免租金全额补贴.(2)资金支持:根据项目规模和进度,给予50~400 万元资金支持;
我市国家 千人计划 、省 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 在享受国家、省政策扶持基础上,一次性分别给予100 万元、50 万元配套资金支持,短期和兼职人选享受50%的支持;
驻青单位同等人选享受50%的支持.新引进的外省国家 千人计划 人选经认定,可享受同等待遇.(3)配套支持服务:对创业项目取得社会化风险投资支持的,可给予风险投资总额20%的风险跟投支持,跟投总额不超过200 万元.对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100 万元.鼓励和支持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做强做大企业,3 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 万元的,再给予100 万元的资金支持,以及1000 万元以内的担保融资贷款,优先辅导并推荐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政策.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住房、税收等方面享受 一卡通 服务. 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特别优秀的人才,可突破现有政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对因特殊原因不能领办、创办企业,但有实质性创业创新成果在青转化的,经认定可给予扶持.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由市科技局具体实施. 2.青岛突出贡献人才计划 着眼用好用活本土人才,激励各类高端人才立足青岛创业创新,为青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予以重奖. 主要政策: 每两年面向全市组织开展一次突出贡献人才选拔工作,每次奖励人数一般不超过10 人,其中,突出贡献人才功勋奖不超过1 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 万元,年度内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以空缺;
突出贡献人才奖不超过9 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 万元.青岛突出贡献人才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二)重点人才计划 3.青岛拔尖人才计划 围绕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发现、培养、凝聚各行业领域中的优秀人才服务青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面向青岛行政区持续开展青岛拔尖人才选拔工作. 主要政策: 青岛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 元政府津贴,享受二类医疗保健待遇,休假20天.定期举办拔尖人才读书班、出国培训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两年至少轮训1 次.连续两届以上(含两届)被评为拔尖人才的,退出管理期后授予其 青岛市资深专家 称号.支持和帮助拔尖人才开展科研和合作攻关活动,积极促进科研成果向社会生产力的转化.其申报的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当由所在单位优先申报,主管部门优先审批,科研经费优先拨付.其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和学术著作的出版发行,列入重点计划,给予经费支持. 青岛拔尖人才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4.青岛专家激励计划 建立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制度和特聘专家表彰奖励制度,面向青岛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青单位),定期选拔表彰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评选一批柔性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广泛调动国内外专家来青贡献聪明才智的积极性. 主要政策: 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由青岛市人民政府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