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7-11-11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72 万吨/年 电石项目一期28.

8万吨/年工程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72万吨/年电石项目一期28.8万吨/年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72 万吨/年电石项目位于内蒙古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乌达工业园,目前仅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即4台40500KVA密闭式电石炉、兰炭烘干、2套600t/d石灰套筒窑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与环保设施等.2012年6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内环审〔2012〕141号批复了项目环评报告书.项目2012年7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完成投入试生产,2018年11月10日完成自主验收.本次验收仅针对一期工程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兰炭贮运、筛分产生的粉尘收集后返回烘干窑回用.石灰石贮运、石灰窑尾气、石灰筛分产生的粉尘收集后返回生产工艺中.配料站仓下、电石破碎以及电石炉尘等其余各种除尘设施粉料,收集后送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电石炉运行至今未进行过清炉,暂无废耐火材料产生,产生后送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园区垃圾填埋场处理.水洗塔沉淀池至今未清理,今后清理水洗塔沉淀池产生的焦油,依托厂区BDO 项目危废库房暂存,委托巴彦淖尔市静脉产业园高新技术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固体废物转运及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必要时需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库,严防二次污染.

(二)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处置台账,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转移运输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厂内临时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请乌达区环境保护局根据验收结论,做好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市环境监察支队做好督查工作. 2019年5月24日 抄送:乌达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0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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