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7-11-13 |
2呼叫按钮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10m,距转角处侧墙距离不应小于400mm.按钮上应设置盲文标志;
3呼叫按钮前应设提示盲道;
4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抵达音响;
5无障碍电梯应可独立控制使用. 3.6.2无障碍电梯的轿厢的规格应依据建筑性质和使用要求选用.最小规格为深度不应小于1.40m,宽度不应小于1.10m;
中型规格不应小于1.60m*1.40m;
可容纳担架的无障碍电梯轿厢规格不应小于1.60 m *1.50m. 轿厢内部设施应满足无障碍要求. 3.6.3电梯门应为水平滑动式门.轿厢门开启后的净宽不应小于800mm,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轿厢门开启后的净宽不应小于900mm.电梯门完全开启时间应保持不小于3秒. 3.7 升降平台和自动扶梯 3.7.1升降平台应只用于有特定条件限制的工程. 3.7.2升降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垂直升降平台的基坑应采用防止误入的安全防护措施;
2垂直升降平台的传送装置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3垂直升降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20m,宽度不应小于900mm,应设扶手和安全挡板及呼叫控制按钮. 3.7.3自动扶梯应符合下列规定:(新增) 1在自动扶梯的底部及顶部距起点和终点250mm~300mm处应铺设提示盲道;
2自动扶梯的首末两端应有清楚表明上、落或向前移动的标识;
3梯级边缘应有足够的颜色亮度对比. 3.8楼梯及台阶 3.8.1距踏步起点和终点250mm~300mm处应设提示盲道. 3.8.2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楼层楼梯和台阶的踏步应具有统一的高度和深度;
2 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的踏步;
3 踏面和踢面的颜色或亮度应有区分和对比. 3.8.3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应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 3.8.4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台阶和楼梯应在两侧设置扶手. 3.9扶手 3.9.1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850mm~900mm,双层扶手的上层扶手高度应为850mm~900mm,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mm~700mm. 3.9.2楼梯、台阶和轮椅坡道扶手应在全长范围内保持连贯. 3.9.3靠墙面的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处应水平延伸不小于300mm的长度.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不小于100mm,栏杆式扶手应向下成弧形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 3.9.4扶手的形状和截面尺寸应易于抓握,扶手内侧与墙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40mm. 3.9.5扶手应安装坚固,不应绕其配件旋转,且应能承受水平或者垂直方向1500N的外力.(修改) 3.9.6扶手应与背景有明显的颜色或亮度对比. 3.10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及上/落客区 3.10.1应将通行方便、行走距离最短的停车位设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3.10.2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m的轮椅通道.轮椅通道与其所服务的停车位不应有高差,且应与无障碍通道衔接. 3.10.3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坡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