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11-14 |
2 ( 沈浑食药监)食罚决字[2015] 第03-008 号 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案 沈阳市皇姑区鑫伊品鲜肉类批发部 注册号:210105600195125 杨鑫 沈阳市皇姑区鑫伊品鲜肉类批发部一是经营巴西肥牛超过保质期的牛肉制品7875公斤,货值金额:67725.
00元;
二是经营国家《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外的肉类产品和国家《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内的动物及其产品,18种冻肉制品有169943公斤,货值金额:15455120.80元.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项 ;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按照《沈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冻肉制品169943公斤;
2.并处罚款:11021764.60元. 注:法院强制执行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