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7-11-14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防农发〔2019〕21号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印发《防城港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 2019―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农产品加工向工业园集中,加快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努力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加速集聚发展,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防城港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2019―2020年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7日 防城港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 2019―2020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281号)及《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防政办发〔2018〕54号)精神,统筹和规范我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确保我市各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如期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 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 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推进产业集聚为核心,以政策为支撑,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尽快在全市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着力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实现海边山 大农业 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促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建成1个以上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3个以上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个以上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具备条件、有积极性的地方,可参照自治区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要求,主动铺排、积极创建各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但不强求一律. 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由自治区重点管理,其他各级集聚区分别由市、县(市、区)参照自治区工作要求制定方案并报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后开展建设及实施管理.

三、建设要求 要立足区位优点、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坚持政府主导、特色发展、龙头带动、项目推动、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着重发展精深加工,不断延长价值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打造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重点集聚区,切实增强集聚区带动力,实现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明确建设规模.建设的每个集聚区要求有龙头企业带动、多家企业入驻,可按园区或者划定相对集中区域的形式进行创建.集聚区要根据地方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土地资源情况及有关用地政策,以节约集约、因地制宜、规模适度为原则,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工业园区等现有各类园区,合理划定集聚区用地范围.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入驻企业提供集聚和服务的平台.集聚区原则上要求在单个县域范围内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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