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7-11-17 |
1 一一项目名称 汉中市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舞台音响、灯光等设备采购
2 五 采购内容 详见
第七章
3 八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大会 2015年9月10 日上午9时整 地点: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招标大厅
4 二1.1 采购人 汉中市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5 3.2 保证金 10000元63.1 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汉中建行民主街分理处 账号:61001653500052501075
7 3.3 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组织机构综合科没有收到其开户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到账凭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 4.7 投标文件有效期 有效期为
90 天94.8-2 投标文件数量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分别编制及密封)
10 项目实施地点 地址:城固县金华路中段
11 资质审查 (有/无) 时间:开标大会同一时间 地点:开标大会同一时间
12 五1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
第五章)
13 项目预算 60万元
14 注:本项目设备技术参数不接受负偏离
15 现场勘察时间:2015年 8月 25日10:30 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勘察由采购单位组织,联系人:王晓静, 联系
电话:0916-7211560.供应商如有意见、建议请先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人在现场勘察结束后3日内将供应商意见、建议及处理意见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中心.
16 扣分事项: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资格证明文件的,总分扣1分.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报价一览表》的,总分扣1分. 注: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可不再列明,不符的以此表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释义 1.1采购人:汉中市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2招标组织机构: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1.3监督管理部门:汉中市财政局 1.4标书: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统称 1.4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招标组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自愿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招标及招标文件 2.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招标项目. 2.2采购人应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 2.3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
(一)至第
(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组织机构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4招标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的7部分,招标文件各章内容对招标事宜提出明确要求,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5投标人未能全面、正确理解招标文件而产生的误解、疏漏以及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6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正 2.6-1招标组织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澄清和补正,修改、澄清和补正的内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修改、澄清和补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2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技术参数有误、表述不清或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排他性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组织机构(涉及技术参数问题的由招标组织机构转交采购人、由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释,其他问题由招标组织机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