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7-11-24 |
钢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国内贸易和进出口;
批发零售建材、普通机械及配件、电器机械及器材;
冶金技术开发、转让、培训,冶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铁矿及伴生矿的采选、加工、输送、销售;
原煤及精煤的洗、选、销售;
焦炭及焦化副产品、生铁及副产品的生产、销售;
化肥(硫酸铵)生产、销售;
废旧物资销售;
生产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称重系统、工业自动化工程、工业电视设计安装、计量、检测(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品,需审批的凭许可文件经营).代理通信业务收费服务(根据双方协议).为公司承揽连接至公用通信网的用户通信管道、用户通信线路、综合布线及其配套的设备工程建设业务.公路运输、工程设计、施工;
餐饮宾馆等服务业;
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出口;
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国家实行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696,247,796股,其中发起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616,493,790股,占总股本的63.49%;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2,079,754,006股,占总股本的36.51%.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96,247,79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696,247,796股,无其他种类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