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7-11-25 |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实习支教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安全保险;
其它存在安全风险的实习由学院负责为学生购买保险,费用从学生实习经费中支出. 第二十四条 学院、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对于不负责、不按规定执行的学院或教师、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8年2月25日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实习支教工作实施办法 (经2014年12月26日校长办公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范类学生的教学实践技能,同时缓解农村基层中小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改革我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高校师范类学生到基层中小学实习支教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教高办[2006]13号)、《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支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教师〔2014〕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领导实习支教工作;
(2)研究决定实习支教工作规划、政策、管理、经费等重大事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实习支教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
(2)统筹协调全校实习支教工作;
(3)及时与受援地区教育局、各县市教育局沟通联系,协调实习支教规划;
(4)负责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3.各实习支教学院要同时成立实习支教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统筹管理,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具体负责,教学秘书上传下达共同管理学院实习支教工作. 各学院的主要职责: (1)统筹负责本学院实习支教工作;
(2)根据本学院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