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7-11-25 |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大连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4、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本文本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30 投标报价风险
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得到调整.
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文件和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本工程改造全部内容. 投标人提出清单工程量修正意见未被招标人采纳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由此引起的的报价风险.投标人在报价中未计算此类风险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