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7-11-26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联合体投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1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2房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 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13日9:00~9 :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2房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分公司会议室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83268560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83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2房广州第二分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020-37726707-31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36968659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