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31
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工作内容及评价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鲁质监特发〔2007〕76号 《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

DB37/T651《质量技术监督区域监管工作规范》;

国质检法[2003]206号 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7〕54号《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DB37/722《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DB37/686《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 3.2 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含自然人). 3.3 安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定的专门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4 兼管机构:使用单位因特种设备数量较少,所指定的兼职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5 作业人员:使用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含管理和操作). 3.6 特种设备隐患: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7严重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3.8 主要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

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是指其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包括实际控制人.国家对特殊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4.1 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种类和操作特点,配备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使用单位义务,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2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规模、特种设备数量和种类等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单位管理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确保其能正确履行职责. 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编制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管理记录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本单位实际,满足有关法规要求.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正式颁布实施. 4.4 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设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特种设备监控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5 使用单位应建立覆盖本单位全部特种设备、全员参与、从设备采购到报废全过程的隐患排查工作体系.明确隐患分级排查、整改、监督的责任范围和工作程序,对隐患排查、登记、风险评估、整改、验收都作出明确规定. 4.6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做好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和区域监管巡查. 4.7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工作效果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评定,对安全管理状况开展开展安全评价.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提高管理绩效水平.

5 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要素 5.1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5.1.1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设备特点及核心业务,制定文件化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方针,经主要负责人签发. 5.1.1.1方针内容应体现: ――遵守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

――企业特种设备危险特点;

――预防设备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持续改进. 5.1.1.2方针的传达、评审与修订 使用单位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有关员工传达所制定的方针,并使员工熟悉和理解.应当定期对方针进行评审,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以确保其适宜性. 5.1.2管理目标 5.1.2.1目标的设立 使用单位应设立文件化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目标应与安全管理方针相一致,体现企业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并能够量化分解至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实施. 5.1.2.2目标的实施 使用单位应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保证实施,应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5.2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保障 5.2.1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并应当指定一名单位领导层人员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拥有的特种设备种类、数量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2.3使用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所有参与特种设备管理的部门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5.2.4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所使用特种设备的种类和特点,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可单独成册,或包含在本单位总的管理制度中.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内容: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投入及使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4)特种设备采购与验收制度;

(5)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及调试制度;

(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停用、报废)制度;

(7)作业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

(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10)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管理制度;

(11)特种设备自行检查制度;

(12)特种设备运行(日常使用,包括停、开机,运行、交接班等)管理制度;

(1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4)运行故障和事故管理制度;

(15)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6)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管理制度;

(17)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

(18)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9)特殊设备的管理制度. 5.2.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特种设备种类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内容应包括各类设备的操作参数,方法、安全要点、故障应急处置等内容. 5.2.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结合管理和岗位操作的实际,定期分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效果,适时修订. 5.2.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主动获取和更新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信息和安全状况信息,并在内部及时有效地作相应传达. 5.2.8使用单位应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基层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相关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5.3作业人员 5.3.1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种类和使用特点,配备相应数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3.2 使用单位应当在每年年初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工作应有工作见证.在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5.3.3使用单位作业人员数量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5.3.3.1锅炉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0.7MW),司炉工不少于1人;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大于1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0.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人,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人;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24.5MW),大于10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人,燃油(气)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

当2台锅炉在1个锅炉房内同时运行时,当班司炉持证人员可按70%计算. 5.3.3.2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每个生产操作岗位每班次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对于连续运行的化工生产企业应根据其化工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规模、复杂程度不同,每个生产岗位每班必须配备不少于2名持证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5.3.3.3 压力管道 根据压力管道的种类,每班应配备不少于1名相应的压力管道作业人员;

巡线人员应持证上岗. 5.3.3.4 电梯: 货梯、医用电梯和其它确需人工操作的电梯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5 起重机械: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6 厂内车辆: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7 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4 安全管理档案 5.4.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管理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5.4.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2)有关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管理台账;

(4)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安全技术档案、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5)隐患管理台帐及有关整改确认资料;

(6)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7)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的其它相关工作见证资料. 5.4.3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种类,分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安全阀管理台账,并绘制有较为直观、准确的特种设备分布示意图.台账应及时维护更新,确保为最新状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位号(或内部编号)、注册登记信息(注册代码、使用证号)、设备主要参数(额定起重参数、压力、介质、尺寸、制造单位、产品编号等)、检验信息(安全状况等级、下次检验日期等)、使用状态情况等. ――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号、持证项目等. ――安全阀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制造单位、出厂编号、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整定压力、校验单位、校验报告编号、下次校验日期等. 5.4.4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2)自行检查和定期检验的记录与报告;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制造质量证明书、日常维护保养和校验记录. (7)设备使用登记资料(注册登记表和使用证等). 5.4.5 使用单位应建立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记录;

(4)作业人员工作情况考核记录. 5.4.6安全技术档案为长期保存档案,设备报废后方可销毁.安全管理档案的保存期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确定,但不得少于2年. 5.5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