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11-30 |
(一)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201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单位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