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7-12-07 |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规定,本局在依法履行告知前义务,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要求并认真复核后,并结合当事人的违法程度和事后对违法行为的认识态度及生产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有关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办理好相关手续,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并处人民币一万元的罚款.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广西灌阳县农村商业银行(户名:灌阳县非税收入专户,帐号:32541201010364898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灌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依法向灌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灌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