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12-10 |
电话:0431-8617288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联系人:张宁 办公
电话:0431-81150785 传真:0431-8115078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8617288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联系人:张宁
电话:0431-81150785 1.1.4 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大学暖房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0773-1541GNJL01106 1.1.5 建设地点 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 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
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2013、2014)近2年不亏损;
3.业绩要求:(
2012、
2013、2014)近3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外省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7.投标人须执行吉建管【2015】9号文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现场考察时间:开标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无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15天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对商务、技术条款不允许有不利于招标人的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10天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标明证件名称和个数)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证 4.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2012年-2014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备案证或验收报告). 7.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3年、2014年). 3.2.1 投标报价 固定单价合同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账号:160410416177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