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7-12-14
河北省水利厅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08年4月编制 2009年3月修订 河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河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河北水利网站(地址:www.hebwater.gov.cn)或中国河北网站(

网址:www.hebei.gov.cn)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公开指南》,也可以到《公开指南》发放点(省水利厅办公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领取.

一、河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分类 河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省水利厅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省水利厅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河北省水利厅政府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河北省水利厅政府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是指公开信息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是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是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河北省水利厅政府公开信息获取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河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通过河北水利网站和中国河北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1.主动公开范围.河北省水利厅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河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省水利厅、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址: www.hebwater.gov.cn或www.hebei.gov.cn.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3号省水利厅办公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开放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联系

电话:0311-86045596,传真号码:0311-86060478.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省水利厅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省水利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省水利厅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省水利厅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省水利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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