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7-12-16
世界贸易组织 WT/GC/W/535 2004年7月31日(04-3291) 多哈工作计划 总理事会2004年7月31日决定草案 1.

总理事会重申在多哈通过的部长宣言和决定以及所有成员实施宣言和决定的全面承诺.总理事会强调成员们决心全面完成多哈工作计划,并成功结束在多哈启动的谈判.考虑到2003年9月14日在坎昆通过的部长声明,以及总理事会主席和总干事在2003年12月15至16日总理事会会议上的声明,总理事会注意到贸易谈判委员会(TNC)主席的报告,并同意采取以下行动: a. 农业:总理事会通过了本文件附件A中所列框架. b. 棉花:总理事会重申棉花部门倡议的重要性,并注意到附件A中所列参数,在这些参数范围内这一问题中与贸易有关的方面将在农业谈判中予以讨论.总理事会还对棉花倡议中的发展方面给予重视,并希望强调贸易与发展方面的互补性.总理事会注意到由WTO秘书处组织于2004年3月23至24日在科托努召开的棉花讲习班以及旨在发展援助方面取得进展的其他双边和多边努力,并指示秘书处继续与发展团体共同努力,就相关发展问题定期向总理事会提供报告. 成员们应在多边与国际金融机构就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工作,继续开展双边计划,并督促所有发达国家参与.在这方面,总理事会指示总干事与相关国际组织进行磋商,包括布雷顿森林机构、粮农组织及国际贸易中心,以有效指导现有计划和任何额外资源集中在棉花具有极其重要性的经济体的发展方面. c. 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总理事会通过了本文件附件B中所列框架. d. 发展问题: 原则:发展关注是多哈部长宣言的组成部分.总理事会再次要求成员们承诺致力于实现多哈发展议程中的发展问题,该议程将发展中和最不发达成员的需要和利益置于多哈工作计划的核心位置.总理事会重申,扩大的市场准入、平衡的规则以及目标明确、具有持续资金保证的技术支持和能力建设计划可在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特殊和差别待遇:总理事会重申,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是WTO协定的组成部分.总理事会忆及部长们在多哈所做决定,要求审议所有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以期增强这些条款并使之更明确、更有效和更具可操作性.总理事会认识到目前已经取得的进展.总理事会指示贸易与发展委员会特别会议迅速完成对所有未决的涉及具体协定的建议的审议,在2005年7月前向总理事会报告,并附供作出决定的建议.总理事会进一步指示该委员会,在多哈授权的参数范围内,处理其他所有未决工作,包括关于横向问题、监督机制和如TN/CTD/7文件所提及的、将特殊和差别待遇纳入WTO规则框架的工作,并酌情向总理事会报告. 总理事会还指示第二类建议所提及的所有WTO机构迅速完成对这些建议的审议,尽快且不迟于2005年7月向总理事会报告,并附供作出决定的建议.在此过程中,这些机构将保证其会议尽可能不出现重叠,以保证发展中国家能够充分和有效参与这些讨论. 技术援助:总理事会认识到自多哈部长级会议以来在扩大给予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转型国家的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援助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为了加强这一努力,总理事会确认应给予此类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增加的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以提高其对谈判的有效参与程度,便利其实施WTO规则,以及使其能够对经济进行调整和实现多样化.在这方面,总理事会欢迎并进一步鼓励与其他机构之间加强协调,包括在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援助综合框架项下及综合技术援助联合方案项下的协调. 实施:关于与实施有关的问题,总理事会重申部长们在《多哈部长宣言》第12段及多哈《关于与实施有关的问题和关切的部长决定》中所给予的授权,并重申成员们决心找到解决未决问题的适当办法.总理事会指示贸易谈判委员会、各谈判机构及其他有关WTO机构加倍努力,将找到适当解决办法作为优先事项处理.在不损害各成员立场的情况下,总理事会要求总干事继续其关于《多哈部长宣言》第12段(b)项下所有未决实施问题方面的磋商,包括有关将《TRIPS协定》第23条所规定的地理标识保护扩大到葡萄酒和烈性酒以外产品的问题,如需要,可通过任命有关WTO机构主席作为其助手和/或通过举行专门磋商.总干事应不迟于2005年5月向贸易谈判委员会和总理事会报告.总理事会应不迟于2005年7月审议进展情况,并采取任何适当的行动. 其他发展问题:在正在进行的市场准入谈判中,认识到WTO的基本原则和GATT 1994的相关条款,应对发展中国家与贸易和发展有关的具体需要和关注给予特殊关注,包括能力方面的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这些特别关注,包括与粮食安全、农村发展、民生、优惠、商品和粮食净进口以及以往单边自由化等应在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中予以酌情考虑.作为工作计划的一部分,按照《多哈部长宣言》第35段中的授权,还应处理为使脆弱小经济体更充分融入多边贸易体制所确定的与贸易有关的问题,而不单独创设一类成员. 最不发达国家:总理事会重申在多哈所做有关最不发达国家的承诺,并重申决心实现这些承诺.成员们将继续适当考虑最不发达国家在谈判中的关注.总理事会重申本决定中任何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损成员们针对这些国家所议定的特殊条款. e. 服务:总理事会注意到服务贸易理事会向TNC提交的报告,并重申成员们致力于依照多哈授权在这一谈判领域取得进展.总理事会通过了服务贸易理事会特别会议议定的建议,列在本文件附件C中,服务贸易谈判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取得进展.修改出价应于2005年5月前提交. f. 其他谈判机构: 规则、贸易与环境及TRIPS:总理事会注意到规则谈判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特别会议及TRIPS理事会特别会议向TNC提交的报告.总理事会重申成员们致力于依照多哈授权在所有这些谈判领域取得进展. 争端解决:总理事会注意到争端解决机构特别会议向TNC提交的报告,并重申成员们致力于依照多哈授权在所有这些领域的谈判中取得进展.总理事会通过了TNC关于特别会议应在该机构主席在其向TNC提交的报告中所列基础之上继续开展工作. g. 贸易便利化:注意到货物贸易理事会根据《多哈部长宣言》第27段中授权针对贸易便利化所做的工作,以及在总理事会主持下在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召开前和结束后所做的工作,总理事会达成明确一致意见,决定根据本文件附件D中所列模式开始谈判. 贸易与投资关系、贸易与竞争政策相互关系及政府采购透明度:总理事会同意《多哈部长宣言》第20至22段、第23至25段以及第26段分别提及的这些问题,将不作为该宣言中所列工作计划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多哈回合期间,在WTO中不针对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开展旨在进行谈判的工作. h. 工作计划的其他要素:总理事会重申部长们在多哈对工作计划中不包含谈判的要素所给予的高度重视.注意这些问题中的许多问题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具有特殊利益,总理事会强调其致力于完成部长们在所有这些领域所给予的授权.为此,总理事会和其他相关机构将依照其多哈授权向WTO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作出报告.《关于与实施有关的问题和关切的部长决定》第11段第1项和《多哈部长宣言》第34段所涵盖的暂停期延长至第六届部长级会议. 2. 总理事会同意本决定及其附件不得用于DSU项下任何争端解决诉讼,且不得用于解释WTO现有协定. 3. 总理事会呼吁所有成员加倍努力,在实现部长们在多哈所做承诺过程中,达成多哈发展议程平衡的总体结果.总理事会同意在《多哈部长宣言》第45段所列时间框架之后继续开展在多哈启动的谈判,直到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忆及总理事会2003年10月21日关于接受中国香港举办第六届部长级会议的慷慨提议的决定,进一步同意该届会议于2005年12月举行. 附件A 制定农业模式的框架 1. 农业谈判目前阶段的起点为《多哈部长宣言》第13段中所列授权.这一谈判是建立在《农业协定》关于通过根本性改革计划建立公平和以市场为导向的贸易体制的长期目标之上的.以下要素提供了这一谈判阶段所要求的额外精确性,因而提供了下一阶段关于所有模式谈判的基础.多哈授权所确定的抱负水平将继续是农业谈判的基础. 2. 最终平衡只能在这些随后进行的谈判结束时并在一揽子协议范围内获得.为实现这一平衡,有待制定的模式需要包含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可以有效运用和具有意义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农业对于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他们必须能够实行支持其发展目标、扶贫战略、粮食安全以及生计关注的农业政策.《多哈宣言》第13段所提及的非贸易关注将予以考虑. 3. 所有三大支柱方面的改革构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必须以一种平衡和公平的方式加以处理. 4. 总理事会认识到棉花问题对一些国家的重要性及其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至关重要性.这一问题将在农业谈判中以一种具有抱负水平、迅速和有针对性的方式加以处理.本框架的条款为这一方式提供了基础,关于棉花的部门倡议也提供了基础.农业委员会特别会议应保证给予棉花问题适当的优先考虑,并独立于其他部门倡议.棉花问题小组委员会将定期举行会议,并向农业委员会特别会议报告以审议进展情况.有关工作应包含多哈案文和本框架案文中所列在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三大支柱中影响该部门的所有贸易扭曲政策. 5. 棉花问题中贸易与发展方面的一致性问题将按照后附本框架的案文第1款b项所列方式加以处理. 国内支持 6. 《多哈部长宣言》要求 实质性削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 .为实现这种实质性削减,有关这一支柱的谈判应保证下列事项: 特殊和差别待遇仍然是国内支持的组成部分.有待制定的模式将包含针对所有形式的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较长实施期和较低削减系数以及对第6.2款下规定的继续使用. 发达成员所作削减中将包含一个重要的协调因素.特别是,所允许的较高水平的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将进行较大幅度的削减. 每一此类成员将自约束水平对其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总体水平进行实质性削减. 除这一总体承诺外,综合支持量最终约束水平和微量允许水平将进行实质性削减,对于蓝箱将限制在第15段所列水平之下,以保证结果与长期改革的目标相一致.将考虑对适用于扭曲贸易支持的规则和条件的任何澄清或制定. 总体削减:分层公式 7. 所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总体基础水平,即综合支持总量最终约束水平加微量允许水平及以下第8段议定的蓝箱支付水平,将根据一分层公式进行削减.根据这一公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水平较高的成员将进行较大幅度的总体削减,以实现协调的结果.作为总体削减的第一次削减,在实施期第一年及实施期整个过程中,所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总和将不超过综合支持总量最终约束水平加微量允许水平加第15段中确定的蓝箱支付水平的80%. 8. 以下参数将指导关于这一分层公式的进一步谈判: 这一承诺将作为最低总体承诺适用.如针对综合支持总量、微量允许和蓝箱支付的有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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