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7-12-22

3、 投标人 是指向招标方提交报价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 有效投标人 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5、 采购当事人 是指 采购人 、 招标人 、 投标人 .

二、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组成(参照第四部分附件格式): (1)投标报价表;

(2)投标设备技术性能与偏离情况说明一览表;

(3)本项目相关承诺及证明..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报价文件以信函密封形式递交,封口盖公章.须于2011年11月14日下午3时30分正前递交(电报、电话、传真的投标概不接受).

2、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本次标的招标编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若投标人对询价文件内容有任何建议或疑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和回复.若招标人对询价文件内容有任何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递交报价文件后,可撤回报价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提出申请;

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整.

2、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汇票等方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及现金支票). 户名:汕尾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工商行汕尾市分行 帐号:

2009002109022631259

3、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凭本次项目合同书到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汕尾市政府采购中心没收. (1)投标人在报价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 a按询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b接受对报价文件错误的修正. (3)提供存在虚假内容的报价文件.

五、投标费用

1、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评标原则及方法

1、评标和定标: (1)投标人按招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 (2)评标工作的基本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保护采购人的合法利益;

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以询价文件作为评标的基本依据;

凡涉及审查、评估和比较报价文件以及定标等意见,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报价审查: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实行现场告知,由询价小组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询价小组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推荐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招标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退还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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