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7-12-23 |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委托,负责对招标编号为2012HYG0926的 二道区移动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 进行招标代理业务.
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二道区移动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二道区移动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公平路与东盛大街交汇处、临河街生产资料正门南、吉林大路金色橄榄城、吉林街高格蓝湾.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且已落实.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10月27日至2012年11月26日.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同时具有.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 3.2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长春市政务中心(普阳街3177号)办理入长建筑企业投标备案证明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6 日至2012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 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6)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8)外省企业须办理的有关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10 月23日13:30时,接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6、招标控制价:38.51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办公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新开大街 联系人:陶冶 联系
电话:0431-860733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联系人:李玲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