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7-12-24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府办〔2015〕98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5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的《东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5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 东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5版)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一、总则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城镇化)建设,加快东莞社会和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市经信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 号),结合东莞市产业用地的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东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5版)》(以下简称 指南 ). 本指南主要用于产业项目招商,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和土地使用监管.本指南适用于东莞市域范围内各项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新建生产项目涉及多种产品的,按其主要产品进行限定.国家或广东省已颁布有关工程项目用地标准的,应同时满足本指南设定指标和国家、广东省标准的要求.市政府已出台文件对特定区域产业发展有明确限定的,应同时遵照执行.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区域,其相关指标应符合《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的相关要求.对于成长性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产业项目,可以灵活、开放的态度按 一事一议 方式报请市政府予以综合考虑和个性化支持. 本指南主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01-2007)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进行产业用地分类.

二、指标解释 本指南主要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规定的产业项目的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产出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七项用地指标的控制标准进行相关规定,其中对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和土地税收产出率等四项指标设置了均值和控制值.

1、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建筑面积.反映项目对土地的空间利用情况,是衡量土地空间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标. 计算公式:容积率=项目计容建筑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根据城乡规划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项目总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下同.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反映单位土地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是衡量土地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 计算公式: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厂房和设备的投资额按照项目建成进入正常生产时的厂房建造成本和设备购置成本计算,地价款按照土地合同约定成交金额计算.

3、土地产出率: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反映单位土地上项目的产出情况,是衡量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指标. 计算公式:土地产出率=项目主营业务收入÷项目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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