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7-12-25

一、监管任务 镇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加强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程序合法有效.

二、事中监管

(一)制定计划.确定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

(二)调查复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档案抽检等方式,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

(三)专项检查.每年针对热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至少一次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

(四)总结报告.每年定期向县农业委员会提交上年度的土地承包监管工作报告.

(五)及时反馈.15日内将监督检查结果告之监督检查对象.

(六)事后跟踪.跟踪监督处理意见、建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三、事后监管

(一)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村民委员会、镇政府等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对发现侵害土地承包方权益的、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流转的、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承包方违法用于非农建设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和贪污截留补偿费用等构成犯罪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四、责任追究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

(二)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予以核准的;

(三)擅自增设、变更涉及核准程序或核准条件的;

(四)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土地承包经营的监管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办法,落实保障措施,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问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人员培训.应当加强对监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适时组织考核.不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不得从事此监管工作.

(三)加强普法宣传.运用多种方式宣传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法规,提升管理相对人和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加强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事中事后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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