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9-02 |
1 1.
1 项目建设背景
1 1.2 评价工作过程说明
2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4 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5 2 总则
6 2.1 编制依据
6 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8 2.3 评价标准
11 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3 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5 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5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7 3.1 建设项目概况
17 3.2 填充矸石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17 3.3 填充煤矸石成分及淋溶试验分析
18 3.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0 3.5 工艺分析
29 3.6 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31 3.7 污染源强分析
36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2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42 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49 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9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7 5.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7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65 5.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67 5.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3 5.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77 5.6 土地整理完成后环境影响评价
86 5.7 小结
87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89 6.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
89 6.2 水污染防治措施
90 6.3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91 6.4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92 6.5 生态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92 6.6 环保措施一览表
94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6 7.1 项目投资及环保投资
96 7.2 经济损益分析
96 7.3 小结
97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8 8.1 环境管理
98 8.2 环境监测计划
104 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07 9.1 基本结论
107 9.2 建议
112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的情况说明;
附件3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附件4 宁武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环罚[2018]24号,2018年6月12日;
附件5 罚款收据;
附件6 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宁发改备案[2018]14号,2018年6月6日;
附件7 忻州市未批先建已建成建设项目环保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2016-0019;
附件8 煤矸石成分分析及淋溶试验检测报告;
附件9 监测报告(大气),山西绿源大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16年12月;
附件10 监测报告(地下水和噪声),山西榆航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18年7月6日;
附件11 技术审查意见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 概述 1.1 项目建设背景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为增加区域土地面积,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拟在矿井工业场地东侧的一自然荒沟内,利用煤矸石进行土地复垦.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与2016年11委托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1.80Mt/a矿井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忻州市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领导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编号为2016-0019(见附件7).备案中矸石送宁武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生产线项目用于制砖综合利用,未能综合利用部分送老窑沟的备用矸石场.由于山西钜盛能源集团益兴建材有限公司目前效益不太景气,未能完全利用南沟煤业产生的煤矸石(情况说明见附件2),老窑沟的备用矸石场距离南沟煤业较远,且运输需经过老窑沟煤业办公区,运输过程中存在扬尘大、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为避免矿井产生的矸石乱堆乱放,破坏生态环境,产生潜在危害,矿方决定利用剩余煤矸石进行填沟造地的土地复垦措施,达到增加耕地,美化环境的效果.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见附件3),国家鼓励煤矸石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其中包括利用煤矸石土地复垦.土地复垦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拦水坝、拦渣坝、横纵向排水沟、周边截水沟、排洪涵洞、消力池、后期覆土绿化等内容,总占地4.9ha,填充容积为42.8万m3,通过充填煤矸石造地的方式可以综合利用煤矸石约45万吨(南沟煤业目前矸石年产量约为9.93万t/a,场地北部及西北部已堆存了部分矸石,容量约15万t,将其平整倒运至设计填充场地内),覆土造田面积为3.28hm2,土地复垦后交由周边村民进行土壤培肥及种植. 宁武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4月20日对南沟煤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南沟煤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矸石倾倒至工业场地东北的一处荒沟内,以宁环函[2018]24号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4),南沟煤业已缴纳罚款(罚款收据见附件5).本次工程将已堆存矸石倒运至设计填充场地内,倒运完成后对现堆存场地进行植被恢复.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的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置的问题,实现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的目标,同时对提高区域绿化率和植被量有积极作用. 1.2 评价工作过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 三十
四、环境治理业 中 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 采取填埋和焚烧方式的 ,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此,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9日正式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1).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和收集资料,详细调查了该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等,了解项目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分布等敏感因素相关信息,同时收集了该区域的发展规划.根据现场调研,拟填充场地北部及西北部已堆存了部分矸石.根据调查结果结合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子进行识别和筛选,根据国家、省、市各级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了本次评价级别、范围.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稿). 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8月19日在忻州市主持召开了《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并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11),根据专家及环保部门意见,项目组成员对该报告书进行了完善与修改,完成了《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利用煤矸石进行土地复垦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属于鼓励类中
一、农林业:
36、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和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5、'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已于2018年6月6日由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予以备案(宁发改备案[2018]14号),项目编码:2018-140925-06-03-010423(备案通知书见附件6). 1.3.2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次利用煤矸石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南沟煤业工业场地东侧的自然荒沟内,根据浸出试验结果为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11)中第5条 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 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36号)对GB18599-2001第5.1.2条的修改,其对选址提出要求.本项目拟建场址情况与标准中选址要求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对比分析情况见表1.3-1. 表1.3-1 本项目与一般固废处置场选址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一般固废处置场I类场选址条件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场址 符合性
1 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项目选址不在规划区内,属未利用地 符合
2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项目场界距离最近的村庄石家庄窝村约950m,本项目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项目实施后评价区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项目运营期为耕地种植,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符合
3 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项目位于南沟煤业井田范围内,建设单位未对填充场地及拦渣坝处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请有资质单位对本场区岩土工程进行详细勘察,确保地基承载力满足项目建设要求,以保证工程安全. 符合
4 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根据区域地质资料,项目场地不在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符合
5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项目选址区域为农村荒地,不属于滩地、洪泛区 符合
6 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项目场址附近人类活动较为频繁,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符合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选址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选址从环保角度分析基本可行. 1.3.3 三线一单 判定情况 (1)生态保护红线 本次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南沟煤业工业场地东侧的一自然荒沟内,项目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评价范围内没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不违背生态保护红线的原则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评价区现状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为利用煤矸石进行土地复垦项目,项目建成后,现状矸石山及荒沟由仅有黄土覆盖的裸露状态变化为绿地覆盖,大大降低矸石山周边区域的扬尘污染,具有较好的环境正效益.本项目建设不违背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土地复垦项目,运行后用水主要为收集雨水,补充水量较小,无能源消耗,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鼓励类项目,在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对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项目不违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期主要工程内容为拦水坝、拦渣坝、排水沟、截水沟、排水涵洞、消力池等工程,运行期主要为清表、夯实地基、煤矸石充填、中间覆土、后期覆土绿化等内容.项目建设和煤矸石充填过程会使地形、植被、表层土壤结构发生变化,同时还会影响径流条件;
截洪沟工程建设为项目减少渗滤液产生量有重要的作用. 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土地复垦),土地复垦绿化大都是对当地环境产生改善和促进的有利影响.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包括: (1)项目建设及矸石充填过程产生的粉尘、矸石运输和装卸时产生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矸石车辆运输噪声等对声环境产生影响. (3)运矸道路的占地及破坏植被,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土地复垦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自然景观影响等. 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性质不违背宁武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选址位于农村地区,区域环境敏感因素制约性不大,项目实施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的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影响轻微,当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本项目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施工期和运行期各项污染控制对策和措施后,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可达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小.评价认为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任务依据 (1)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8年6月. 2.1.2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第三次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15年8月29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年3月20日;
(10)《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2000年11月26日;
(11)《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年3月5日实施;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