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8-01-03 |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本科室内、须由本科室负责处置的,或发生在科室以外须由本科室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事件分类 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医疗纠纷事故、各类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地震灾害等.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相互关联,或同时发生,或引发此生、衍生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努力把应急准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上级及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办公室按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快速有效,减少损失.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组织系统 领导机构 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科主任:孟斌 主任:孙保存、战忠利、刘素香、翟琼莉、曹文枫 成员:闫庆娜、邱志强、孙燕、赵刚、潘毅、孙蕾娜、臧凤琳 应急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部署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指挥各工作组实施现场保护、抢救、疏散等工作;
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向媒体发布事件的相关内容;
决定是否终止预案;
追查突发事件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主任办公室.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科室设立各项应急指挥部,具体包括:医疗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防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停电事故、电梯事故、网络信息安全事故、集体食物中毒、洪涝汛情、地震灾害、反恐和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一般由分管副院长担任. 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专业应急训练、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等.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牵头智能部门. 应急专家组 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检测与预警 检测 各系统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组织对系统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及时汇总分析、预测风险隐患信息,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次生、衍生事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每年至少2次组织对本系统内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 各科室均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检测单位,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各科室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每一个患者,要尽快落实整改,对短期内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立即整顿. 预警 确定预警级别.根据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是局部还是全院,医院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地域或部分科室且危害较小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部门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