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8-01-08
邱家店镇敬老院生活日用品供应项目 政府采购需求报告书

1、项目编号:SDGP370902201802000212

2、项目名称:邱家店镇敬老院生活日用品供应项目

3、预算控制价:22.

13813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评审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6.2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6.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货物清单: 品名 数量 白菜 11200斤 油菜 1344斤 茄子 1344斤葱365斤姜365斤 大蒜 146斤 蘑菇 672斤 南瓜 560斤 冬瓜 672斤 韭菜 672斤 芹菜 560斤 豆腐皮 672斤 豆腐 672斤 绿豆芽 672斤 黄豆芽 672斤 西红柿 280斤 黄瓜 280斤 香菜 24斤 土豆 3360斤 花生油 4088斤盐1022斤 鸡蛋 4088斤 纯奶 72箱 猪肉 4088斤 鸡肉 480斤 黄花鱼 480斤 八角 48斤 花椒 48斤 酱油 365斤醋365斤注:全部货物供货期为一年. 1.甲方采购的是镇敬老院五保集中供养老人日常急用生活日用品,总量是预计量.甲方在采购期内每月每日所用生活日用品的种类数量不固定、不确定、不可预料.甲方所购生活日用品都是临时急用时通知乙方供货. 2.乙方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或延期供货,若超过单批次供货期(2小时),甲方可随时提出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标注符号说明: ①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报价无效. ②未标""的参数为非关键性技术参数,如有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也视为未满足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③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未按规定提供的其投标无效.

8、供货交货期限:本项目按需供货,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小时内供货完毕.全部货物供货期为一年.

9、售后服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10、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月结算,每月初乙方持上月甲方开具的实际供货收到条作为与甲方结算依据,结算货款,供货期内乙方结算货款总金额不能超过本合同金额.

11、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人民政府

12、采购人地址:泰安市泰山区

13、采购人项目责任人:秦歧

14、项目责任人

电话:15053814669

1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16、代理机构地址:泰安东岳中学南院院内东侧

17、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周光磊

18、项目经理

电话:0538-8511886

19、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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