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01-10 |
三、响应文件 12.一般要求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2.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2.5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 13.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声明;
(2)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4)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5)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 (6)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8)保证金;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3.3 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0)报价一览表;
(11)分项报价表;
(1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价格资料及说明. 13.4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4.报价 14.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14.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 (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14.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4.4除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