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8-01-12 |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包括:中南小区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二路,共有4栋住宅楼,均建成投入使用于1985年,于1997年房改,每栋各3梯6层.
涉及征收的中南小区业主共120户,征收土地面积约3850.00平方米,总征收建筑面积约10430.00平方米,套内面积约为8914.37平方米(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附件1).
二、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储备中心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三、征收补偿方式
(一)房屋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置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一种方式进行补偿.
(二)选择货币补偿的,以房屋产权证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三)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以房屋产权证载的套内建筑面积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供的安置住房内置换同等或相近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住房.
四、房屋面积及用途核定办法
(一)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的,以权属证记载的面积及用途为准;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应予补偿的其他情形,依据相关规定核定的面积及用途为准.
五、征收补偿标准
(一)货币补偿 1. 货币补偿按房屋产权证载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按55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偿. 2. 从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通告之日起计算,6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20日内腾空房屋并移交钥匙的,可按房屋产权证载的房屋建筑面积获得1500元/平方米的补偿奖励.
(二)房屋产权置换 1. 在原中南小区地块重建的安置房供被征收人选择. 2. 根据房屋产权证载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原中南小区地块安置区选择的,按1∶1比例置换.安置房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以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载内容为准. 3. 按 面积近似 原则选择安置用房 (1)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合法套内建筑面积的,增购部分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相应的分摊面积实行分段计价:5平方米以内的(含5平方米),按7000元/平方米结算;
5平方米以上的(不含5平方米)部分,按原中南小区所在地块内重建后的商品房正式开售之日起90日内的建筑面积销售均价结算.其中安置房的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确权面积为准. (2)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套内建筑面积的,小于部分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相应的分摊面积实行分段给予货币补偿:5平方米以内的(含5平方米),按7000元/平方米结算;
5平方米以上的(不含5平方米)部分,按原中南小区所在地块内重建后的商品房正式开售之日起90日内的建筑面积销售均价结算.其中安置房的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确权面积为准.
六、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本方案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补偿已包含室内基本装修补偿.对征拆房屋超出基本装修的住户,按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进行协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