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1-15 |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1、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4.24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实施);
(8) 《潍坊市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9) 《潍坊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10) 生态环境部HJ2.1-
2016、HJ2.2-
2018、HJT2.3-2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11) 潍坊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12) 潍坊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玄武岩纤维加工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第二十项 纺织 第4条 有机和无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与生产(碳纤维(CF)(拉伸强度≥4,200MPa,弹性模量≥240GPa)、芳纶(AF)、芳砜纶(PSA)、高强高模聚乙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UHMWPE)(纺丝生产装置单线能力≥300吨/年)、聚苯硫醚纤维(PPS)、聚酰亚胺纤维(PI)、聚四氟乙烯纤维(PTFE)、聚苯并双f唑纤维(PBO)、聚芳f二唑纤维(POD)、玄武岩纤维(BF)、碳化硅纤维(SiCF)、高强型玻璃纤维(HT-AR)等) ,属于国家鼓励建设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 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名单内.
4、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永宁路以东、洛城街以北,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该区域位于寿光市东城项目区内,寿光市东城项目区(原为寿光市东城工业园)于2005年12月经寿光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寿政函【2005】115号),为县级项目区.寿光市东城项目区位于寿光市城市中心东南角,紧邻潍坊市区,与新规划的城市行政、体育中心隔弥河相望. 规划的四至范围是:北至北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弥河,东至东三环路.为了统筹安排东城项目区的各项建设,使社会经济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给东城项目区的规划管理提供立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寿光市东城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于2004年委托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规划.规划将东城项目区的规划性质为城市新区、工业新区、生态新区.主要功能定位为: (1)城市新区:规划区域内整合了行政、商贸、居住、生产加工、旅游休闲等综合性的城市文化. (2)工业新区:以贾思勰农业博览园为核心打造理念,重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新型阳光保健产业. (3)生态新区:规划区域紧邻弥河风光带,辅之以绿色生态性的贾思勰农业博览园,全力打造都市生态环境,塑造全新的生态园区. 根据东城项目区的发展需求及产业特点,规划用地规模控制在46.3km2.规划控制范围北至北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弥河,东至东三环路.该项目区市批产业定位为:以贾思勰农业博览园为核心,重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新型阳光保健产业.布局结构以五横四纵的主干道形成支撑骨架,与外环结合形成三个闭合的环路交通体系,构建出 一个核心,四条轴线,六大功能片区 的基本功能布局.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东城项目区工业新区内,主要生产玄武岩纤维,符合寿光市、东城项目区及洛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