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8-01-29 |
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超短期融资券律师事务所公开遴选. 2.项目内容:从合格的备选律师事务所中择优选择担任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3. 发行相关事项:本次拟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金额约50亿元,最终金额以协会审定为准.
二、遴选律师事务所资格 1. 遴选律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关债务发行业务经验,并取得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遴选人的注册律师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偷税漏税记录,2017净资产在30万元以上;
3.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且该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4.指派提供具体法律服务的本所专职律师不少于一名,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执业年限均不低于5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每名律师以律师身份在近三年内每年代理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涉及民商、金融、法律事务或企业改制方面案件2起以上;
5.指派的本所专职律师所从事的法律服务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6.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三年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
7.本次询价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遴选;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须知 遴选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或询价人认为有必要增加的其他内容),并按1―8项的顺序装订成册.遴选文件中缺少或不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内容的,将作废标处理.
1、标书封面及目录(格式自定);
2、遴选报价函;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具有出具交易商协会法律意见书的资格证明;
5、遴选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章程、注册专职执业律师一览表及注册专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年检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7、须提供指派从事具体法律服务的每名专职律师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的书面证明材料.
8、遴选廉政承诺书. 注1: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应完整体现出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执业资格证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年检情况部分. 注2:遴选者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遴选者自行承担. 注3:我公司一律不予退还遴选者的遴选文件.
四、评审备注及废标
1、如果排名最后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依次采用注册专职执业律师人数 (注册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多的优先选择)、2017年净资产数额 (净资产数额高的优先选择)等方法确定选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