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8-01-30 |
(三)购买价格.公务机票购买服务的采购已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完成,国内各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价格优惠,各级政府共享采购结果.对于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基础上再给予9.5折优惠;
对于全价机票,则分别给予全价机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购票人应当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胸买全价机票.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的变动情况,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上发布.
(四)报销管理. 1.通过前两种渠道购买的公务机票,客票行程单上自动生成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报销时财务人员可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查询验证行程单是否真实有效. 2.通过第三种渠道购买市场低价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购买机票时取得的截图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3.通过前两种渠道购买因公出国(境)公务机票的,申请出国经费或用汇时,应提供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和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单(该单据由出票服务商提供,也可由购票人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自行打印).通过第三种渠道购买因公出国(境)公务机票的,申请出国经费或用汇时,应提供电子客票行程单和优惠票价证明材料(购买机票时取得的截图).如确需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还应提供经本单位外事(人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的《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4.购票人报销政府采购机票销售渠道购买的机票退票手续费时,可以用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
二、我省开展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安排
(一)省级预算单位从201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公务机票购买和报销应严格按照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政策要求执行.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实施期间,若涉及单位名称全称、组织机构代码等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的,预算单位须及时将信息变更情况报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二)各市、县(市)应于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1.做好预算单位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各单位上报信息内容为:预算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单位账户名称、预算单位签章名称、单位所在省、单位所在市、单位所在县(市、区)、单位所在乡(街道)(附件3). 各地预算单位的上述初始基本信息及其变更情况,由同级财政部门汇总报送至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email protected]).联系
电话:010-84669056. 2.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市、县(市)财政局要积极宣传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相关政策,解答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平稳实施.
(三) 凡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具备《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的资格认可证书》、《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认可资质证书》等条件的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均可向民航局清算中心提出申请代理销售公务机票,相关申请流程可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首页的《政府采购机票购买常见问题解答》栏目查询. 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应关注本地代理机构的布局情况,可自行与民航局清算中心协、调并及时补充代理机构,确保辖区内要有合适数量的代理机构,以保证公务人员购买公务机票的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