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8-01-31 |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采购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保证金.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保证金有效期. 6.5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6.6本须知第7条关于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 7.保证金 7.1供应商的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供应商的报价. 7.2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报价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供应商须在2018年05月29日09:30分之前交纳4000(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至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网上银行支付,必须缴纳到该投标采购项目标段(包)所对应的保证金子账户上.各供应商的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05月30日09:30分之前到账,具体到账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询价小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户以 网银转账 的方式缴纳至以下对应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810100101421037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