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02-01 |
2、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澄清或者修改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下载澄清公告内容.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澄清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澄清与修改的内容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公告;
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详细配置一览表;
(5)*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6)*项目方案及投标货物综合性能说明;
(7)*基本服务承诺书;
(8)*资格证明文件: 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备查) 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文件5:参加国有企业集中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文件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至少包含近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文件7:(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文件8:(投标人)产品承诺书 (9)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其中加 * 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实质性条款项目携带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单位投标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 元 .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密封袋表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 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