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8-02-02 |
2. 50O - 100O的中型会议室按不超过8万元/套的标准配置;
3. 100O以上的大型会议室按不超过13万元/套的标准配置. 会议室扩音系统最低使用年限10年. 第六条 空调设备配置标准: 中央空调按专业标准配置,每冷吨不超过10000元;
分体空调按以下标准配置:: 使用面积 规格 价格上限 15O以下 1P挂机 2500元1.25P挂机 3000元15O-25O 1.5P挂机 3500元25O-32O 2P挂机 5000元32O-50O 3P柜机 7000元50O-60O 5P柜机 10000元60O以上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其中,每个办公室空调不超过1台,会议室空调应与面积大小匹配. 空调设备最低使用年限8年. 第七条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一)办公室家具: 厅级办公室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3700元;
处级办公室标准为每人不超过8400元;
科级及以下办公室标准为每人不超过4900元. 配置标准级别 总价控制 办公桌 办公椅 接待椅 沙发 (含茶几) 文件柜 张/人 单价 把/人 单价 把/人 单价 套/人 单价 个/人 单价 厅级
13700 1
4000 1
1500 2
600 1
5000 2
1000 处级
8400 1
2500 1
800 1
600 1
2500 2
1000 科级及以下
4900 1
2500 1
800 1
600 0
0 1
1000 ?因工作需要,单位可按照工作需要增配文件柜.
(二)会议室家具: 会议桌按照会议室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配置,会议椅按照每把不超过600元配置.会议椅数量按照会议桌面积大小合理配置.
(三)接待室家具: 按照接待室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700元配置.家具数量按照使用面积合理配置. 以上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10年. ?
第三章 报废与更新 ? 第八条 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一)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规定技术指标无法使用的;
(二)因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较大、无维修价值的;
(三)因设备老化、技术进步,使用成本过高,无继续使用价值的. 报废通用办公设各应当经单位内部有关技术部门鉴定.报废办公家具应当经单位内部资产管理部门鉴定. 报废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第九条 本标准施行前已经超标购置且可继续使用的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可继续使用,待正常报废到标准内时,方可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正常更新购置. ?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 第十条 本标准是部门编制资产配置计划、财政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审批资产处置事项以及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无论从公用经费中列文,还是申请专项经费,均由省财政厅根据本标准审核后确定. 第十二条 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的配置标准,报省财政厅备案.各部门 (单位)配置标准不得超过本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标准规定超标购置资产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标准中所列通用办公设各不含专业性、涉密性设备,对于此类设备,由单位报省财政厅审批后配置. 第十五条 上述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的配置应以国产、高效、 节能、环保为主. ? 第十六条 对未列入本通知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应当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的原则配置. 第十七条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凡与本标准相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国家对相关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的配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本标准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政策、社 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更新、调整,修订标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