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8-02-02 |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双随机监督检查,从原省级发证的制造计量器具企业名单库中,按照15%的比例随机抽取武汉盛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水表厂、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阿迪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蓝焰自动化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轻松仪表设备有限公司、武汉国测恒通智能仪器有限公司、武汉汉水计量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杰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荆州市金星衡器厂、荆州市水韵水务设备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同时从全省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出检查人员36人次,对企业的计量法制管理、生产设施、检验条件和产品质量现状等情况进行检查. 经检查组专家现场检查,除荆州市金星衡器厂、武汉国测恒通智能仪器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经停止制造计量器具外,其他接受检查的10家制造计量器具企业,均按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了制造计量器具相对应的型式批准证书;
建立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基本适应,出厂检定设备和人员基本满足检定规程要求,没有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在此次双随机检查中,虽然被检查企业基本具备制造计量器具的生产条件,但在计量法制管理和检验条件上仍然需要进一步规范.一是存在强检计量器具周期检定不够规范的问题;
二是存在产品出厂检定原始记录表格设计和填写不够规范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整改.对于企业存在的计量法制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项生产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是强化监管.各地要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制造计量器具行为的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模式,要依法对制造计量器具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要建立健全制造计量器具长效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内部计量法制管理制度,提高质量保证能力水平,确保制造计量器具质量符合要求.要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相结合,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宣传.各地要结合实际向生产企业广泛宣传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管理要求.要提高社会对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关注,不断增强制造计量器具企业事中事后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