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8-02-03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项号 内容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 采购内容:四标段: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相应供货能力、能合法销售和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报名;
3、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报名、开标时提供加盖公章截图;
4、 投标人需提供石家庄市信用办审核通过的《信用报告》(要求投标人信用报告达到BBB级及以上,投标报名时不用提供,开标时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至投标文件中,不能提供《信用报告》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石家庄信用协会咨询
电话:0311-
67796352、67795846.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4 供货日期: 所有产品交货日期为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
5 报价方式:单价、合价及总价
6 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数)
7 投标保证金额: 8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
9 评标标准及办法:(见
第三章 )
10 递交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02月15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5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11 上拦标价:744.8万元 投标单位报价高于上拦标价均做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设二次报价.
12 招标人名称: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联系人:宋玲 联系
电话:0311-67667021
13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誉升 联系
电话:0311-89635809
17736069802 质疑对同一阶段同一事项只能一次性提出 受理质疑
电话:0311-89635809
1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名
15 监督单位: 石家庄市采购办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国家标准支付.
17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18 备注:由于本项目属于升级项目,需要与机房原有设备进行对接,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根据现场考察情况进行方案设计,由于设计遗漏或缺陷引起的任何项目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完全承担. 考察报道地点: 石家庄市环保局 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C座831 考察报道
电话:0311-67667051
一、 总则本次招标活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择优选择相应的供应商,现就投标中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项目说明 1.1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 前附表 )第1项所述. 1.2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理招标登记.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