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2-06 |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 招标控制价 面粉(特一粉):95元/袋(25kg/袋) 大米(免淘、真空装):80元/袋(10kg/袋) 胡麻油(压榨二级):95元/桶(5升/桶)
12 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递交形式:电汇 (3)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日下午16:3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4)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使用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名义递交,不得由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替投标人递交,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汇款单据备注栏须注明项目编号的后六位代码:即QY7147,不填写此代码者导致无法确认保证金意向的按照无效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付证明》按照《招标文件》
第五章第四条格式要求的事项,填写完整的信息并加盖骑缝公章将扫描发至招标机构邮箱[email protected],招标机构在此扫描件上加盖 财务专用章 后回传至投标人邮箱(此回执等同于保证金收取的凭据);
3.此证明是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唯一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只有加盖了招标代理机构 财务专用章 才视为有效),逾期的保证金不再受理;
4.对于未能按规定时间,格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13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1)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无质疑或投诉的情况下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付证明》中投标人提供的财务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处将全额无息退付,若投标人提供的财务信息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按时退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中标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交纳叁万元整($3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待项目周期全部结束后,中标人携带《验收报告》及保证金银行汇款单,递交到采购人处全额无息退还. (4)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到招标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假技术参数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且在开标前24小时之前未以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14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账户名称: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庆阳路支行 开户行代码:105821001607 账号:6200
1360 0320
5150 1784 联系
电话:0931-4569216
15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地点: (1)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PDF及WORD版本各一份),所有文件递交不退. 特别提示: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货物样品: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