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8-02-11 |
60 总计
60 图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2)排水:拟建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其中雨水由雨水边沟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3)供电:项目用电由夏庄镇供电所供给,年用电量为5万kW・h.
10、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里的 鼓励类 、 限制类 和 淘汰类 ,为 允许类 ,故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另根据莒县发展和改革局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拟建项目备案号为2018-371122-33-03-047098,符合产业政策.
11、规划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夏庄镇夏庄社区尹家湖村日夏路北300米,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该项目不在 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名单内,该项目用地各项指标合理.项目为租赁现有厂房,不新增占用土地,项目租赁地原为工业用地,另根据莒县夏庄镇人民政府及莒县夏庄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文件(见附件),该地块土地类型仍然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夏庄镇城乡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要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且地形平坦、土地平整、配套设施条件具备,符合选址的要求. 拟建项目所处地势平坦开阔,交通便利.项目周边并无自然保护单位、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过保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12、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7. 表7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一) 三线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不在红线规划范围内,项目与日照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图见附图3 符合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报批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 符合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占地面积850m2,新鲜水消耗量60m3/a,年耗电量5万kWh/a,资源利用合理,未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