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8-02-11 |
一、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危险废物的重量收取处置费,具体收费标准(不含收集、运输费用)为: (1)高温焚烧处置 3元/公斤;
(2)固化安全填埋 1.
8元/公斤;
(3)物化处理填埋 2.9元/公斤. 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费用,收费标准由处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化学试剂类和纳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剧毒类危险废物暂不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处置双方协商确定.
三、由于危险废物处置属于特许经营项目,收费应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只准下浮不得上浮,并严格按照要求,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批复自2018年10月1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五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24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