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8-02-12 |
(一)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
(三)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环评单位所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审批权的环保局批复意见和试运行批准文件(本程序实施前已投入运行的建设项目,另需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报复文件);
(四)2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冶金、化工、化学、生物)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2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直接从事严控废物处理的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的证明;
(五)消防验收报告,及安全规章制度、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计划、意外突发事故应急计划;
(六)与申请的经营期限相符合的不能利用的废物合法的去向证明.
(七)项目的土地权属证明或5年以上有效期的租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