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的函 各镇区分局: 省环保厅现转来《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8〕286号),已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上公布我省仍有余量可接收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及含重金属污泥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相关信息.
现转发于各分局,请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及时在辖区内公开公布信息,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提供必要的指导、对接等服务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8〕286号)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袁素芬,88336864) 固体废物与固废管理科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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