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8-02-21 |
电话:18936221998
九、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十、特别提醒: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交纳(不接受其他方式),并备注项目编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SWCGDLG-20170701号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 指扬州市运输管理处. 2.2 货物 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2.3 服务 指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人须承担的各项工作. 2.4 投标人 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需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登记名称一致).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文件规定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3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
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4.4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
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规定时间前,按照《招标公告》中的地址,经办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将书面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5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 5.6所有修改、变更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公布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网站内容的更新.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6.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时交纳合同金额0.3%的公证费. 中标(成交)供应商未缴纳的公证费,请直接与扬州市公证处结算,缴纳方式有现金、刷卡和电汇,具体要求请电话咨询扬州市公证处. 扬州市公证处相关信息:地址:扬州市汶河北路29号一楼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