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同意莆田市中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5・4"在建办公楼坍塌较大事故联合调查组提出的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请督促有关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落实有关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特此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