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8-03-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选址位于河源市东源县徐洞村双田路口150m(亚洲创建后面)(中心坐标:东经:114°45′00″北纬:23°48′36″),新建广东昕枘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节水泥管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拟建厂房300平方米,办公室50平方米,宿舍20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项目有员工8人,员工均在厂内食宿,年生产天数300天,实行1班(白班)8小时工作制.? 根据该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及结论,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标准;
焊接烟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即颗粒物≤1.0mg/m3).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炉灶).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在东源县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目前污水管网尚未接通.在污水管网未接通前,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2005)的旱作标准回用于周边农田.污水管网接通后,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东源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三)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项目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2007)进行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做好以下环保措施
(一)项目必须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防治污染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加强项目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水泥入罐、输送、下料及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标准;
对沙石料场进行半封闭并对2个料场分别安装一套喷淋雾化装置,可有效减少沙石堆放、下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沙石采用皮带输送并对皮带廊道进行全封闭,减少此过程中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对产生的钢筋焊接烟尘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使其满足焊接烟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厨房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