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8-03-21 |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8.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8.
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