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3-27 |
――加强项:宜居社区建设过程中比基础项要求略高的指标项目;
――优选项:宜居社区建设过程中要求较高或具有特色亮点的指标项目. 指标要求 宜居社区建设评价各类指标的要求,见附录A. 指标编号 评价内容的编号由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1"、"2"等. 指标分类的编号由评价内容的编号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并用下脚点将顺序编号隔开,例如"1.1"、"1.2"、"2.1"、"2.2"等. 指标要求的编号由指标分类的编号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并用下脚点将顺序编号隔开,例如"1.1.1"、"1.2.1"、"2.1.1"、"2.2.1"等. 评价实施 评价对象 依据本标准进行评价的对象是社区. 申报条件 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社区,具体包括居委会辖区、工作站辖区(一站一居或一站多居)、村改居等形式,均可申报广东省宜居社区. 申报前1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区不得申报: ――曾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曾发生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
――曾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评价依据 宜居社区建设评价按《广东省宜居社区建设评价评分表》和《广东省宜居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进行,分别见附录A、附录B. 评价方式 宜居社区建设评价应采用下列方式: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评分 指标项目评分 宜居社区建设评价的指标项目评分按照附录A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分值精确到0.1分.指标项目说明参见附录C. 满意度调查评分 采用李克特(Likert)五点量表设计(见表1).调查问卷共设有10个满意度指标,每项指标满分0.5分.按社区居民户数的一定比例发放(见表2),取所有调查问卷的算术平均分作为该社区居民满意度最终得分,按公式(1)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1) 式中: M――社区所有调查问卷的算术平均分,即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最终得分;
n――被调查的居民人数;
Si――第i(i=1,2,…,n)个被调查的社区居民满意度得分. 表1 李克特(Likert)五点量表 评分要求 评分 非常满意 0.5分 比较满意 0.4分 一般 0.3分 不太满意 0.2分 非常不满意 0.1分表2 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数量 社区户数 1500户及以下 1501户至2500户2500户及以上 问卷数量 R15 R20 R25 评价分值结构 宜居社区建设评价分值由基础项、加强项、优选项和满意度调查四部分得分组成,分值结构见表3;
评价分值按公式(2)计算. S=F+E+Q+O…2) 式中: S――宜居社区评价分值;
F――基础项得分;
E――加强项得分;
Q――满意度调查得分;
O――优选项得分. 表3 评价分值结构 评价类别 数量 分值 合计 基础项 36项75分100分 加强项 10项20分 满意度调查 10项 5分 优选项 9项10分10分 总计 110分 分等定级 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宜居社区相应等级,见表4. 表4 宜居社区分等定级 序号 宜居社区评价分值(总分为110分) 宜居社区等级
1 评分≥100分,且优选项得分≥5分,满意度调查得分≥3分 五星级
2 90分≤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