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8-04-02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国土资收公[2019]10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 要,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政规划资源批[2019] 99号),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

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经济开发区汽贸园S0a010-01-07-11地块,东至雨贸路,西至江苏恒通汽车有限公司用地,南至四号路,北至南京世贸泰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用地.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联系人:蔡寅,联系

电话:025-89691216. 特此公告.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21日附:地块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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